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行业资讯
2022-07-06

绿色发展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三五”时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矿业领域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矿业领域必须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十三五”矿业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五年来,全国各省(区、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推进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因地制宜建立新机制、出台新政策、尝试新方法,引导矿业企业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矿业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业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十三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公告首批18家绿色勘查示范项目,遴选1250家矿山企业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确立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各地纷纷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政策标准、制度、办法和奖励措施,大力引导矿山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越来越多的矿山企业认识到,只有主动适应绿色发展形势要求,加强技术研发,加快绿色工艺设备升级,建立运行高效的管理模式,推动矿地融合发展,才能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矿业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如紫金矿业在塞尔维亚、华钰矿业在塔吉克斯坦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相关项目建设,获得当地政府和民众的肯定和支持。

矿业开发集约化规模化程度稳步提升。大力推进矿业权减量化管理,淘汰落后低效污染、生产标准不达标的矿山企业,以资金、技术、资源和产品作为整合要素,推进矿山结构调整。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采矿权减少到4.4万余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20%左右。煤炭、铁矿、黄金等行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比如,年产超亿吨煤炭企业的产量约占全国的38%,大型煤矿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延伸矿业链条,加大深、精、细加工及高科技含量矿产品的比重,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比如,河南构建“煤—电—铝—建材”产业链,传统煤炭基地向新型工业化升级,构建清洁能源与煤化工产业集群。广西依托铝土矿,发展高精度板带箔材、车用合金铸件、新型工业型材等精深加工。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采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国原煤平均入选率为71.2%,与“十二五”相比提高了11.6个百分点;地下开采铁矿平均开采回采率为86.4%,提高了4个百分点;露天开采铜矿、铅矿、锌矿、钨矿等主要有色金属矿及金矿开采回采率超90%、选矿回收率超85%,采出品位、贫化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磷矿开采回采率超过85%,选矿回收率稳步提升。其中,绿色矿山企业“三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10%~30%,发挥了重要引领和带动作用。

矿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不断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和科技创新投入,推动采选工艺装备自动化、产学研科技创新一体化和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十三五”期间,数字化矿山、智能矿山、智慧矿山建设持续推进,矿山企业逐步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更加注重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应用,快速提升矿山信息化水平、企业劳动生产水平和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比如,洛阳钼业首次将5G技术应用在无人矿山领域,实现了无人电动车编队运行和挖掘机的远程操控,智能系统通过升级实现了云服务器下的精准控制。同时,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自主创新进步明显,油气资源提高采收率技术不断完善,煤炭机械化开采技术大力发展,金属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不断突破,智能开采、深部采矿等关键技术取得长足进步。

资源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采用环境友好的开发利用方式,控制并减少能耗、物耗和废弃物排放,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绿色矿山企业的矿井水、选矿废水的循环利用率达和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探索创新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实施。“十三五”期间,开展了长江流域、京津冀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修复矿点近9000个,面积约2.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逐步退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序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有效保障了生态安全。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逐步构建。自然资源部发布有色、冶金等9项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印发了《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积极研制地方标准,浙江、湖南等13个省发布了地方标准,制定了具体量化评估指标和评估管理办法。山东黄金集团、中国石油等大型矿业集团,积极研制企业标准并实际应用。目前,国家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行业标准《智能矿山建设规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互配合,主要行业全覆盖、有特色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

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完善。“部门协同、四级联创、企业主体、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29个省(区、市)印发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或规划。20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财政、环保、质检、银监等部门,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内蒙古、湖南、山东等9个省区制定出台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从更高层次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首次将“绿色矿山建设”写入法规;青海省等地在矿业权出让合同公告中明确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开展“互联网+绿色矿山”数字化移动监管平台的建设,实现绿色矿山工作全流程监管。

矿地和谐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注重以人为本,强化环境健康和社会风险防控,倡导“开发一方资源、促进一方发展、造福一方百姓”。矿业绿色发展与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结合,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解决当地就业、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企地磋商协作机制、共享资源收益机制,引导矿山企业与当地群众共享发展收益,实现矿地融合发展。比如,吉林伊通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规划与矿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机结合;湖北夷陵建立健全磷矿产业共享基金制度和政府磷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制度;新疆伊州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为贫困人员提供了较多就业机会,加快了脱贫攻坚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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