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任何时候,矿山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能碰触的红线。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层面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矿山安全问题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20年分别下降36.2%和27.5%。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编制应急预案;
矿山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等救援装备和物资;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标准化建设,保障资金投入,配备救援装备。
以下为《意见》全文内容。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了《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gdc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宏委,010—64463954。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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