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采砂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江西将设立采砂“红黑名单”

政策法规
2020-09-09

据了解,江西省水利厅拟出台《河道采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采砂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红黑名单”是什么?

“红黑名单”是指由各级水利部门认定,达到河道采砂信用“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

红名单认定依据:

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违法采砂记录的;

连续三年严格落实“五定”原则开采的;

河道采砂生产设备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连续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其他可作为“红名单”认定依据的行为。

黑名单认定依据:

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的违法河道采砂行政处罚的;

因违法河道采砂受到刑事处罚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的;

其他可作为“黑名单”认定依据的行为。

红名单联合激励措施: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容缺办理+承诺制”等信用惠民便企服务。

减少行政检查频次,除双随机抽查、举报检查等专项检查外,原则上不进行日常检查。

推送至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激励。

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

不予河道采砂许可。

不予签发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

作为重点监督和防范对象,采取暗访突查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

推送至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本《办法》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9月18日前将意见(如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791-88825633 邮箱:jxssltzfc@163.com

来源:砂石骨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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