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的守护下,2200立方砂搬离畅通无阻

行业资讯
2021-09-26

市场价值40多万元的2200多立方建筑用砂被砂场非法阻止搬离怎么破?在多次动员无果之后,覃塘区人民法院派出22名执行干警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全程维持工作秩序,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一天内将砂全部搬离。

两原告李某与何某合伙经营建筑用砂,两被告郭某与陆某共同经营贵港市覃塘区某砂场。双方达成协议,两原告租用两被告砂场用于存放建筑用砂,并约定每立方建筑用砂的场地存放租金为10元(含堆放费、从船上卸砂费和装车费)。从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两原告共在两被告的砂场存放建筑用砂11120立方,并且两原告已分两次支付砂场场地租金共111200元,租金已交清。然而,在2020年11月开始,砂场老板却以各种理由强行阻止两原告将建筑用砂约3138立方搬离,后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处仍不为所动。两原告于2021年1月将该砂场老板起诉至覃塘区法院,要求两被告郭某与陆某返还其存放在砂场的3138立方建筑用砂。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4月作出判决,支持原告所请。

该判决生效后,两原告先后三次去两被告砂场拉运建筑用砂,第一次被陆某阻拦,未能运走;第二次无人阻拦,运走约1000方立方河砂;第三次被砂场所租用土地的几名群众用各种方式阻拦。剩下的2200立方砂一时无法运走,两原告着急又无奈,于2021年8月向覃塘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受理后,主办法官韦世林了解到郭某对两原告运走河砂无异议,是陆某组织人员阻拦。法院先用电话传唤陆某到法院,陆某在电话中虽答应,但行动上拒绝到庭。韦世林法官再次联系陆某,在电话中对其释法明理,告知法院将会通过现场执行方式对建筑用砂进行强制搬离,并着重阐明阻拦的法律后果。同时法院还几次联系砂场所在地的村委,通过村委向阻拦的群众说明阻碍生效判决执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出租土地群众可就租金问题与砂场经营者郭某和陆某进行协商或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决不允许阻碍法院的现场执行工作。

9月18日早上8:00,由22名干警组成的现场执行队伍一早列队集中,在覃塘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献初开展执行前动员、强调执行工作纪律后,迅速向执行现场进发。

本次现场执行内容为强制将贵港市覃塘区某砂场内2200立方建筑用砂装船运离该砂场。到达现场后,由于砂场占地较大且进出路口较多,法警根据现场需要迅速拉起警戒带,将无关人员清离执行现场。随后,现场指挥长黄献初宣布执行开始,申请执行人雇佣的铲车和货车马上开始作业,将建筑用砂运至不远处的货运码头,再用船只通过水路运离。

在执行过程中,有群众、原砂场工人到执行现场以土地租金或管理人工费未得到落实为由向法官讨说法,试图阻拦现场执行工作开展。黄献初、梁国和、韦世林等执行法官分头行动,向到场人员进行释法解惑,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维权,并警示他们不得干预、阻挠正在进行的现场执行工作。经执行干警开展普法说理,到场的群众陆续离开现场。

执行当天烈日当头,晴空万里,现场的气温高达35℃,干警们在太阳暴晒下工作,汗水瞬间湿透后背,但大家坚守岗位,各司其职,整个行动秩序井然。由于砂石较多,干警们在现场简单用完盒饭午餐后便继续投入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16:20方结束。

看着所有的砂子全部装上了船,一直眉头紧锁的申请执行人何某终于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向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感谢法院严格公正执法,感谢法院及时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

来源: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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