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8亿元!海南陵水县年产250万方花岗岩矿成功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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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发布消息,海南陵水县群英乡打铁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成功出让。成交价18.02亿元,竞得企业为海垦(陵水)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海垦(陵水)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由海南农垦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1%)、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29%)、中铁十九局(控股20%)共同出资成立。

海南陵水县矿产

据悉,海南陵水县群英乡打铁村矿区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近6000万方(其中建筑用花岗岩4991.5万方、剥离物853.3万方)、开采规模年产250万方/年(其中190万方/年用于加工碎石、60万方/年用于加工机制砂),出让年限20年,自登记发证之日起算,期满不延续。

打铁村矿区的矿区范围及配套用地面积共1933.93亩。其中,群英乡群英村委会祖明经济合作社权属300.315亩,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陵水县资规局)已与群英乡群英村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竞得人需与群英乡群英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有偿使用群英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共计40万元/月(2元/平方米×300.315×666.67),以实际租赁土地面积为准,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489.624亩,海南农垦南平农场有限公司权属1143.216亩,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陵水县政府)依法依规收回两个公司共1632.84亩国有土地,并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采矿权首期开采范围内的采矿用地由陵水县资规局在8个月内通过挂牌或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与采矿权年限一致;配套生活、加工区用地由陵水县资规局在8个月内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开展土地供应,出让年限与采矿权年限一致,竞得人应依法报名参与竞买。矿区范围内后续采矿用地的供应将根据竞得人开采需求和申请,分期进行出让。土地价格约0.8万元/亩/年,具体以陵水县资规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用地价格为准。

采矿权首期开采范围以及配套生活、加工区用地涉及的林地,由陵水县政府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林地审批手续后,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采矿权出让收益:1.首次征收金额为采矿出让收益的20%,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的80%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第2年起按年度分10期均摊缴纳,第一期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第二年4月30日前缴纳,金额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8%;第二期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第三年4月30日前缴纳,金额为采矿出让收益的8%;以此类推,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第十一年4月30日前缴清。2.采矿权人在缴纳首次征收金额后,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由双方商定。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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