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企3800万买了一座风化矿山?!

行业资讯
2023-02-23

近日,浙江丽水一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最终被地方国企以3800万元成功竞得,设计规模1200万吨/年。这个矿虽然没有任何政策处置费,但该矿出让资源全部为风化矿石(最好的也是中风化),且经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测试,该矿矿石抗压强度均不符合普通建筑用石料质量要求,只能作为宕渣使用。

矿区

根据公告,此次成交的浙江省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位于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矿区面积2.37平方千米,其中包含4个机械开采作业区,合计面积约0.66平方千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由松阳三鑫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松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摘牌。

矿区出让范围内拥有宕渣矿体(砂砾岩+泥质粉砂岩+英安玢岩)控制资源总量为1358.52万立方米(3348.48万吨)。其中,中风化矿石控制资源量799.03万立方米(2024.39万吨),强风化矿石控制资源量478.72万立方米(1184.36万吨),全风化矿石控制资源量80.77万立方米(139.73万吨)。

按照该矿采矿权出让须知,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生产活动。本矿区岩石经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测试分析,岩石抗压强度8.5~31.2MPa,均不符合普通建筑用石料质量要求,只能作为宕渣使用。本采矿权因开采产生的地表剥离物及尾泥,不得随意倾倒,固废堆放场所由政府指定。

竞得人需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需按《浙江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试行)要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加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污水必须零排放,采取雨污分流,过水通道、尾泥压滤和主要生产设备封闭等措施。

需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另外,竞得人还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基金的缴纳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具体要求执行,基金总额为1346.91万元。

需要强调的是,在开采前,采矿权人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采矿权到期后将不再延续,未开采的剩余资源量由政府无偿收回。同时,在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还应在6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且无补偿,否则将视为采矿权人违约。

来源:砂石骨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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