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一非法洗砂行为被抓现行-矿机之家提醒你:洗砂虽挣钱,但是流程要合法啊!

行业资讯
2023-02-15

金湾区三灶镇紫竹湾片区清拆整治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一砂场趁机顶风作案,夜间偷偷进行生产,并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到外环境,被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抓获。

次日,执法人员对其洗砂设备及铲车、钩机等设施实施查封扣押,并将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8日20时,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执法人员在三灶镇紫竹湾片区开展夜间巡查。点点灯火中,“眼尖”的执法人员发现,有一盏小灯在缓慢“飘动”,还伴随着隐约的机器声音。机警的执法人员随即走进该区域进行排查。发现一砂场内,洗砂设备正在运转,“飘动”的小灯正是不停运送砂石的铲车。见状,几名执法人员立刻默契地兵分两路,分头行动,一队确认沟渠走向,拍摄固定砂场排水入海视频证据,另一队控制现场负责人及挖机司机。该砂场地违法行为被现场抓获,铁证如山。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连夜对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详细调查发现,该洗砂场未建设相关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洗砂废水通过人工挖开的无防渗沟渠排入周边海域,排向外环境。

处理结果

该企业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2月9日,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企业的一套洗砂设备就地查封,对该企业一辆铲车、一台钩机予以扣押。同时,将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立案调查。

 普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查封、扣押;已造成严重污染或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实施查封、扣押。

矿机之家提醒你:洗砂虽挣钱,但是流程要合法啊!


来源:珠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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