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支持超大型砂石矿山开发 打造临港机制砂生产基地

行业资讯
2023-01-16

规划期末全市矿山总数预期保持在200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

10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辽宁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对全省矿产资源进行了重大部署。为响应省厅部署,近日,鞍山市编制了《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辽宁:支持超大型砂石矿山开发 打造临港机制砂生产基地

《规划》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新任务。要求树立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理念, 实施优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最低规模准入“双控”管理。

支持大型超大型建筑石料矿山开发,打造临港机制砂生产基地,巩固“五矿共治”成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对共伴生矿种、低品位矿及尾矿的回收利用。健全开采准入、激励约束制度体系,严格控制矿山数量、矿业结构、产业规模。

《规划》中强调,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严控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等矿山数量。对破坏环境严重的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等矿山,实施县域总数控制,确定矿山数量上限,超出的必须进行核减。规划期末全市矿山总数预期保持在200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

积极推进“净矿”出让,确保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能够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明确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

要加强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管理,各区县政府加强重视砂石土矿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治理整顿方案,建立自然资源、应急、环保、公安和林业等部门的联合巡查执法制度,各部门按部门职责定期进行监督管理;将开采总量控制、“三率达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绿色矿山建 设等规划目标落实到实地,并适时地对集中开采区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规划》中还指出,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先导,培育壮大“新字号”,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努力探索走出一条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保护的矿业绿色发展新路。

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矿业结构得到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有明显提高。到2025年,全市矿山企业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 90%以上。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全面开展绿色勘查。

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将破碎加工设备封闭、规 范矿产品运输装载、创建绿色矿山作为先置条件。认真执行环境 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遵循(绿色)矿山建 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制度,做到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与 矿山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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