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籍内河船舶船员可申领全国通用“多证合一”电子证明书!

行业资讯
2021-08-25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同意,江苏海事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实施内河船舶船员证书“多证合一”改革。

内河船舶船员证书“多证合一”改革通过“多证合一”电子《证明书》的形式实现,具体是将6种船舶类证书的内容合并记录在《内河船舶航行资质证明书》上,将16种船员类证书的内容合并记录在《内河船舶船员资格证明书》上。全国海事系统在海事执法中均认可江苏海事局制发的“多证合一”《证明书》。

即日起,江苏海事局所属分支机构登记的内河船舶,可向其船籍港登记机关申请《内河船舶航行资质证明书》;持有江苏海事局及所属分支机构签发相关内河船员证书的船员,可以在南京海事局、镇江海事局、南通海事局中任选一家申请《内河船舶船员资格证明书》。

目前有三种申请方式:

1.手机端

微信搜索并打开“船E行”小程序,进入“智慧政务”模块申请“多证合一”《证明书》;

2、电脑端

江苏海事局门户网站(js.msa.gov.cn),进入“网上政务大厅”的“智慧政务”栏目申请“多证合一”《证明书》;

3、自助服务端

在布设在江苏海事局辖区的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登录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终端,进入“船舶船员服务”模块自助申请“多证合一”《证明书》。

申请经海事执法人员校核通过并制成“多证合一”《证明书》后,系统将向申请人发送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随时登录手机端、电脑端或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终端查看、下载申请成功的“多证合一”《证明书》,还可以通过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多证合一”《证明书》。使用手机微信扫描《证明书》上自动生成的“二维码”或者登录江苏海事局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都可以核验《证明书》的真实性。

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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