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发《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政策法规
2021-05-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党组巡视整改“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等要求,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水利部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重要内容整理如下:

水利部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一、抓好“一个关键”——强化河湖长制

《要点》中提出,要抓好“一个关键”,即强化河湖长制。要制定河长湖长履职规范,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还要加强河湖长制考核,建立河湖长制考核情况报送机制,推动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调、部门联动格局,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强化“两个重点”——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采砂管理规范化

《要点》中还提出要强化“两个重点”,即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采砂管理规范化。要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河湖“清四乱”层级负责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选取部分省份开展进驻式暗访检查,强化河湖“四乱”问题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推动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指导督促地方及时查处零星盗采、“蚂蚁搬家式”偷采等问题,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结合河道整治,因地制宜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规模化、规范化开采。

三、突出“三大区域”——推进长江、黄河、大运河治理保护

《要点》中强调要突出“三大区域”,即推进长江、黄河、大运河治理保护。要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扫尾工作,开展长江非法矮围整治;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开展长江采砂船舶专项治理;深化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合作机制,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严防非法采砂反弹;指导地方规范河道、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推进水库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还要指导督促沿黄8省(自治区)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完成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任务;巩固黄河采砂专项整治成果,以晋陕峡谷段、渭河等河段为重点,加大暗访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推动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此外,要指导督促地方结合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大运河沿线“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推进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

四、夯实“四个基础”

在《要点》中的夯实“四个基础”部分提出,要积极推进大江大河岸线保护利用、采砂管理规划审批工作;指导地方分步编制区域内河湖岸线保护利用和采砂管理规划,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省级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审批工作;推进《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修订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另外《要点》中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求扎实做好“三对标、一规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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