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地方、行业涉煤政策盘点

政策法规
2022-06-08

行业政策

1、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

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

《公告》明确,有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的行为之一的属于哄抬价格。

4、《煤炭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白皮书-2022版》发布

这个白皮书是煤炭行业首个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提出了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煤炭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整体构架、功能及可靠性要求等, 作煤炭企业相关顶层设计参考之用。

煤炭行业

地方政策

1、山西省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

《意见》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到2030年,绿色开采技术逐步推广应用,煤矿因地制宜开展充填开采、保水开采,资源回收率进一步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条件适宜的特殊和稀缺煤类资源,除国家明文规定或安全生产需要外,无(小)煤柱开采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煤与瓦斯共采范围持续扩大,瓦斯利用率不断提高,煤矿生产活动中的瓦斯排放进一步降低。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印发

《办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依法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

3、四川省发布《关于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开展煤矿汛期隐患排查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对防范不力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要每日开展在线巡查,对不执行监管指令的煤矿,要依法查处;对不按规定避险撤人的煤矿,要对煤矿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实施行政处罚,并严格考核记分;对强令工作冒险作业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

规划提出,到2035年,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统一能源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煤炭方面,坚持控内拓外、以外为主,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以电煤为重点,深化与山西、内蒙古、陕西、安徽等传统煤炭基地的合作,重点推进与陕煤集团等大型煤炭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供煤关系。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江西省进口煤数量。

5、贵州省发布《关于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贵州省电煤出矿环节中长期合同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350-500元(5000千卡,含税),其他热值按其热值比相应折算;明确电煤现货交易价格合理上限。

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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