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国有砂场建设 规划厦门到2021年约7200万方机制砂石产能

政策法规
2020-11-27

近期,为了规范福建省机制砂、河砂、海砂等建设用砂资源利用,保障建设用砂供应和工程质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厦门市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

要积极推广应用机制砂。

加快机制砂矿山选址出让,鼓励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机制砂项目的投资、生产和经营,坚持高标准开采和高质量生产,规范机制砂生产企业管理,加快机制砂产业发展。加快机制砂项目落地建设,2019年推动规模化机制砂项目落地,新增机制砂年产能1500万立方米;2020年,实现全省机制砂矿山计划项目投产,累计新增机制砂年产能5000万立方米;2021年,累计新增机制砂年产能7000万立方米,实现全省建设用砂供需基本平衡,形成规范有序的砂料市场体系。

稳定供砂市场秩序

在强化用砂管理基础上,市建设局落实“疏和堵”相结合工作方针,从根源上打击涉海涉砂建材强买强卖黑恶势力和乱象。

市建设局指导住宅集团和市政集团等国有砂场建设,提高建设用砂产能。此外,市建设局还印发《厦门市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工作方案》,继续执行砂、石料、混凝土调度机制和建筑钢材兜底保障机制;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监管,及时监测全市混凝土产销情况,进一步规范厦门建设用砂资源利用;持续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化解市场需求矛盾,保障厦门建设用砂供应和工程质量。

科学合理利用河砂。

严控年度总量,严控采砂许可,河砂供应要优先满足省内需求,保障高铁、核电等重点工程建设需要。鼓励支持用砂紧缺地区从境外砂源丰富地区合法合规进口合格河砂。

鼓励砂料资源回收利用。

建设项目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因工程需要进行开山、掘进和平整场地所形成的砂石料,用于供应项目自身使用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缴交资源费用;多余的砂石料要依法依规处置。落实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政策,对列入省级投资工程包的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复绿工程所产生的砂石料,可用于生产机制砂。

来源:砂石骨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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