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2020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解决工程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
2020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的通知,通知附件中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要求进行了图文并茂的展示。
据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我部组织编制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推广应用工作,有效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共分为七部分,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要求进行了图文并茂的展示。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1.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应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
1.2落实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的减量化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3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奖惩考核目标与制度,明确分包单位责任,监督和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减量化目标与措施。
1.4施工全过程积极推进信息化、绿色化、工业化的新型建造方式。
1.5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应当基于BIM技术强化设计、施工阶段的全专业一体化协同配合,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
1.6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应及时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确定减量化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管理和保障措施,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在项目实施前的顶层设计。
1.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体系,充分依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统筹人力、设备、材料、技术和资金等资源,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
1.8在施工现场主入口处宜设立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牌,可与智慧工地系统联网,并及时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部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策划
第三部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分类
第四部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
第五部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收集与存放
第六部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就地处置
第七部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排放控制
该指导图册明确了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的责任。为落实施工现场垃圾减量化施工单位的实施主体责任,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指导图册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配套使用。希望借助本图册的推广使用,指导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绿色建造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注:原通知附件下载,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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