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己,砂石企业严禁“一刀切”

政策法规
2020-08-15

砂石行业各地环保整治盛行,当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其中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关停、整改等整治是应该的,但一家砂石企业出事故,以“一刀切”的方法,要求区域内砂石企业停产整治的做法也是屡见不鲜,另外,还有因各种活动而要求砂石企业停产等要求,这是不符合当前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要求。

山东省发布严禁安全生产执法“一刀切”九条措施

好消息来了,近期中央及各地均出台明文,禁止此类做法。这不,近期山东省管理厅日前发布了严禁安全生产执法“一刀切”九条措施:

山东省发布严禁安全生产执法“一刀切”九条措施

其中指出原则上,不得实行停产停业“一刀切”。重大活动期间,除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特别部署要求外,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不得采用“一家企业发生事故、同类其他企业停产整改”简单化处理方式。

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责令停产整改的,整改单位依法完成整改的,不得以停产整改期限未满为由拒绝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对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应纳入重大执法决定内容进行法制审核。案情重大的,须经省应急厅(局)党委(组)集体讨论决定。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发布多个条文: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据了解关于禁止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业、停产的条文,近期在中央层面也频频提及。

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专设一条规定:除特定情况外,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此外,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因召开会议、论坛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对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而除本次山东省外,还有浙江省、贵州省等其他地区也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中明确,原则上不采用“一家企业发生事故、同类其他企业停产整改”的手法。

来源:砂石骨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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