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

政策法规
2023-02-06

日前,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日照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生态修复保护,指导县(区)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

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规划期内,日照市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保护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多金属和地热矿产的找矿突破;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实施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管理,推广先进性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最终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规划》具体目标为,落实省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潜力和地质工作程度,开展日照行政区域内近海20km范围内海底重力测量工作;在东港区、岚山区和莒县开展1∶5万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完善全市土壤质量地质调查体系;完成日照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

落实省规划部署,对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的矿产资源开展调查评价,实现多金属矿产找矿突破,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探矿权总数控制在11个以内,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大中型矿产地1—2处(专栏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规模化开发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实施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达到70%以上,采矿权总数量控制在70个以内。

到2025年底,全市大、中、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的建设目标,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市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制,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80%,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2.5平方千米。

来源:中国振动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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