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争取形成年生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上的建筑石料开采基地

政策法规
2022-12-20

为统筹部署常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从《规划》内容可以看出,加快建筑石料发展,依托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优先向规范化、规模化砂石生产项目供矿,积极支持绿色环保砂石生产基地建设是本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点之一。

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规划》中强调:

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内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鼓励引导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筑石料。积极推动建筑石料开采基地建设,支持绿色环保砂石生产,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建筑石料“净矿”出让工作机制,统筹区内用矿、用地、用林衔接,优化建筑石料开采相关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

依托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优先向规范化、规模化砂石生产项目供矿,积极支持绿色环保砂石生产基地建设。引导以建筑石料采矿权配套机制砂产能等方式加强机制砂资源保障,争取形成年生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上的建筑石料开采基地。

要积极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在资源有保障、开发有基础的芳山地区划定1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查明区内建筑石料资源禀赋及开发利用条件,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合理设置采矿权。

《规划》中还指出:

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到2025年,全市年开采总量预期在4300万吨以内,矿山总数预期在26个以内,差别化调控5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合理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2025年全市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保持在100%。统筹协调各区市开发总量,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引导绿色勘查,积极创建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比例预期分别达90%、50%以上。

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共划定包含10个禁采区和15条禁采带的开山采石禁采区,岩盐、水泥用灰岩等相关4个重点开采区、1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确定5种主要调控矿种,其中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2970万吨定为约束性指标,建筑石料、岩盐、地热、矿泉水等4个矿种年开采总量定为预期性指标。

从采矿权主体资格、空间、规模、技术等方面提出了矿山开发准入相关条件。

推动绿色勘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将生态保护理念贯穿勘查全过程;坚持技术创新,部署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制度创新,落实绿色勘查要求和责任。

通过积极引导,政策激励,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探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对新建矿山的源头管理和生产矿山的事中监管,有效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

从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审查监管、深化管理改革、加强技术创新、拓展资金渠道和加强信息化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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