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十二部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法规
2020-07-1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问题,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民营企业进入交通基建领域

铁路方面,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

航空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获取航空货运国内和国际航权,与上下游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对机场周边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综合开发。

高速公路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具备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

停车设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渠道,加快探索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的PPP模式。

中央十二部门:支持民营企业进入交通基建领域

此外,在“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收入”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主体。不得向民营企业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

“民营企业始终是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主力,是推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快速提高的关键,也是吸纳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记者表示,目前,针对民营企业实行了一系列减免增值税、所得税,降低交通、通讯、用电、融资成本等诸多税费优惠政策,为减轻民企负担、扩大投资、活跃经济、带动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记者了解,目前,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有9项,涉及减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税种。

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不断释放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2019年我国实际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民营经济是减税降费受益最大的经济主体。今年国家确定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仍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

来源:中国政府网、砂石骨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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