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砂石行业定方向!发改委等十五部发布指导意见,推广机制砂,尾矿固废再利用

政策法规
2022-07-23

砂岩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建筑材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稳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近日,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为砂石行业定方向!发改委等十五部发布指导意见,推广机制砂,尾矿固废再利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将为基础设施投资和经济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围绕促进机制砂石、河湖砂、海砂和替代沙源的科学利用,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

一是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大力发展和推广机制砂石应用,优化机制砂石发展布局,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生产能力,降低运输成本。

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包括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加大河道疏浚砂利用力度,探索推进三峡库区淤积砂开发利用。

包括合理开发三是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海砂资源,建立和完善海砂开采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海砂使用,严格执行海砂使用标准。

四是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制作再生砂石,推动挖掘砂石在工程建设中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目前,在密切关注砂石市场形势,统筹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科学做好结合工程项目有序复工复产进度,切实保障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砂岩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建筑材料。长期以来,砂石主要由附近的区域市场供应,处于供需平衡状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经过多年的大规模开采,天然砂石资源逐渐减少。近年来,中国主要河流的来沙量急剧下降。此外,一些地方对砂石基础重要性认识不足,行业整治工作简单粗放。“堵后门”和“开前门”的关系没有协调好。导致企业数量和产量明显减少,造成区域供需短期失衡,价格大幅上涨。劣质砂石进入市场,增加了基础设施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成本,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稳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为基础设施投资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将加快实施《指导意见》(工信部发〔2019〕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的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

(二)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积极有序投放砂石开采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投放大宗砂石开采权。在引导中小砂石企业合规生产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砂石矿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设绿色矿山。(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加强资源富集地区与高需求地区的对接,在主要运输通道沿线布局一批千万吨级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加强重点地区供应保障。引导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建设生产基地和加工配送中心,改进物资装卸方式,减少倒挂,切实改变“小、散、乱”的局面。(各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集团公司负责)

(三)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土地、矿产、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引导各类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在建和规划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支持和指导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已建砂石采矿权进行续期登记,推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鼓励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厂矿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尽快恢复生产。(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负责)

(四)推进降低运输成本。“旋铁旋水”砂石中长途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完善内河航道网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年运输能力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加强河道采砂的综合整治和利用。

(五)加强对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砂石行业各个环节和过程的监管,尽快发现隐患,完善管理制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衔接,加大对无证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控制长江中下游采砂活动,防止河道非法采砂反弹,维护长江采砂秩序,保障长江健康。(省级人民政府、水利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负责)

(六)加强行业引导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快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在确保防洪、生态和航运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可开采面积、可采期和可采量,鼓励和支持河道采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尽快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合理的开采方式

(七)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严格执行海砂使用标准,确保海砂质量符合使用要求。严格控制海砂的应用范围。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海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铁路集团公司)

(八)探索推进三峡库区等淤积砂开采利用。

在满足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四、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鼓励和支持废石、矿渣、尾矿等砂石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各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

(九)合理开采海砂资源。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增加再生砂石供应。(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对经批准的严格规范海砂使用。建设项目和按照整体修复区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建设范围和施工期间开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十一)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

(十二)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加强部门协作,统筹推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和民生需求。(省级人民政府)

(十三)在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要制定应急供应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的供应和运输调度。

(十四)针对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防汛抢险应急砂石,建立应急开采机制,根据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在严格执行预案要求,落实专用砂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启动应急开采,保障供应。(省级人民政府)

推进六、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相关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简化申报材料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省级人民政府)坚持一视同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允许和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进入采砂、河砂开采、海砂开采等行业,保护民营采砂企业合法权益。(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

(十五)明确责任主体。

(十六)结合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需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非法开采、非法生产、污染环境、假冒掺假,以及在建设项目中违规使用海砂的行为,依法严惩,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实施长江采运管理“四位一体清单”制度,查处“三无”采砂船和违法船舶

(十七)加强切实保障防汛等应急用砂石。,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全国砂石供求情况。及时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应对,稳定市场预期。(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保障砂石供应和价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在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的前提下,结合工程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的进度,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应基本稳定。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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