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开征求建筑石料采矿权管理意见 采纳11条

项目信息
2021-06-29

浙江省绿色矿山

近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表的说明,共收到14条意见,采纳11条,未采纳3条。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采纳的11条意见分别是:

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都是禁止准入,建议并列;

集中开采区外的开采区只允许设置项目类采矿权不妥当;

“矿区边界沿等高线划定”建议修改为“矿区边界基本沿等高线划定”;

年生产规模大于300万吨,改为省级集中开采区内年生产规模大于300万吨、市级集中开采区内年生产规模大于200万吨,集中开采区外开采规划区块降低要求;

建议矿地项目采矿权不受最低开采规模限制;

入库有效期太短;

建议省里不要再制定出让计划,按照各设区市的上报的出让计划实施;

建议市局不对县级拟出让采矿权的范围作审核;

建议调整年度控制指标(部分采纳);

建议支持山区26县的政策有所体现;

出让计划表建议增加采矿权项目类型。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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