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家矿地同步“净矿”出让矿山,在平邑顺利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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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4

金秋送爽,桂花飘香。8月31日,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临沂金聚矿业有限公司“净矿”出让合同签订仪式顺利完成,这是山东省首家矿地同步“净矿”出让矿山,标志着全县“净矿”出让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也标志着平邑县矿业权出让管理工作进入了新时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密士文、高级工程师李斌、铜石镇党委书记胡现忠、副镇长孙存柱,临沂金聚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庆阳、总经理孟祥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郭朝新、西皋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井青以及矿管科、用地科等科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合同签订仪式,仪式由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姬锋主持。

出让合同签订仪式上,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临沂金聚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铜石镇西皋村与临沂金聚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次“净矿出让”标的是平邑县铜石镇封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拟出让年限为10.4年。同时,作为采矿权配套的建设用地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与采矿权一起进行挂牌交易,实现了矿地同步出让,这一出让模式破解了矿山用地难题,确保矿山拿矿后顺利开工建设,充分保障了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净矿”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是平邑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决策部署,加大矿业权出让管理改革创新,健全矿业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从去年11月份“净矿”出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多次到平邑县实地检查调研,了解矿权情况,并从技术及政策方面进行了指导,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平邑县不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净矿”出让新机制,扎实开展“净矿”出让工作,成立了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平邑县“净矿”出让试点工作方案》,做好了配套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确保矿山企业“拎包入住”。同时,做到了充分了解民情、充分保障民生、充分尊重民意,坚决保障了村民合法权益,“净矿”出让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下一步,平邑县将总结梳理好“净矿”出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净矿”出让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平邑做法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前置,在采矿权出让前完成编制工作,与开发利用方案同步设计、同步评审,实现带设计方案出让,从而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和治理协调一致,在开发资源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达到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目的,实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共赢。

来源: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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